各学院:
为促进学院积极参与校级体育竞赛,充分展现学院综合体育竞技水准,长春中医药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通过如下办法:
两次校运会期间举办的校级体育竞赛,将依据9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的分值标准进行计分,纳入下一届校运会团体总分统计。其中团体项目双倍计分。具体的计分方式将在各校级体育竞赛的竞赛规程中明确体现。各学院的得分情况将在下一届校运会报名工作开始前予以公布。本办法自第四十九届运动会结束后开始施行。
校级比赛涵盖但不限于:新生田径运动会、学院足球赛、学院(新生)篮球赛、学院排球赛、学院乒乓球赛、学院(新生)羽毛球赛、学院跳绳赛、学院和球赛、学院匹克球赛等。
请各学院切实传达文件精神,积极备战校级体育竞赛。
长春中医药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
2025年9月9日